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小孩成年人,能够谁也不跟吗

离婚
2019-11-26 16:2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家庭财产的分割你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你们的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你们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分割,一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不参与,因为子女有父母的继承权,父母死后子女可以继承财产,所以财产分割他们已经间接得到利益.如果儿女成年,已经参加工作就更不可能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了。
  • 夫妻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对二到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从双方的收入状况、性格脾气、身体状况,有时参考意见等方面来裁量。这就要看双方的情况了。
    若孩子超过10周岁,可以自己做决定跟随哪一方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