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4月12日,我的孩子12岁时被一只狗咬了。伤口暴露在3级。今天,疫苗已经完成,但是应该如何补偿,但是应该如何补偿?今年4月12日,我12岁的孩子被狗咬了。伤口暴露在3级。今天,疫苗已经完成,但我应该如何补偿?我想咨询一下

2019-11-26 11:1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狗咬到人,狗主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狗主人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1.狗咬伤你朋友,这明显是侵犯了你朋友的人身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狗作为狗主人的财产,对狗有着管理义务。由于管理不慎,所饲养的动物造成你骨折损害,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狗主人方有一个免责事由,如果你对损害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对方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3.在下面两种情形下,对方完全承担责任,没有任何免责事由:第一,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比如没有栓狗链等。第二,该狗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4.你朋友应当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5.对方拒不赔偿的,你朋友可以依法起诉。
  •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赔偿的范围,可以依据第119条关于“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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