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给我解除合同了。我怎么取公积金

2019-11-25 22:0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内容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有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时效为2个月,至发生争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 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单位开具的支取证明信(注明:支取原因、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公积金账号、支取金额),身份证、借款合同、房本(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本人公积金的不需要。
    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与贷款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发票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当月打印贷款余额对账单一年并加盖银行印鉴(支取当月持借款人身份证到放贷银行打印一年的对账单,要体现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余额、每月还款额),几年没有支取打印几年的对账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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