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新娘的彩礼是在结婚时给女方的。婚后,男孩不承担任何家庭开支,包括日常生活必需品,婚前债务为14万英镑。具体来说,这个女人失去了生意。她现在有义务偿还他的婚前债务吗?

2019-11-24 13:2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婚前债务由其个人偿还,男方没有义务共同偿还,不需要办理什么财产公证
  •   承担债务的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