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x借款,合同上没有写早期还款。 提前还款利息全额领取

2019-11-24 08:44: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据以上原则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还款:  
    一、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利息在合同期间届满时和本金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还款的期限。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利息金额=本金×利率×期数  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借款利息=本金×相应期限的利率  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1利率)期数-本金=本金×[(1利率)期数-1]  当期借款利息=(本金截至本期期初累计未付的利息)×相应期限的利率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 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款的条件应予明确规定。  提前还款是在债务到期前,提前还清所有或部分抵押的债务。
    它是指借款方重新优化了贷款计划,或者是采取了实质性的行为偿还本金。实质性的行为是指在12个月内,提前还款金额超过了原始本金的20%。  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是指借贷款双方在合同中共同认可的条款,一旦借款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或大部分本金,借款人将支付一笔违约金。
    违约金一般是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或规定若干个月份的利息。但最高违约金应该受到合同或法律的约束。  违约金的有效期通常不会超过3年或5年。
    有效期过后,违约金的比率会取消或逐渐减少。每年只要部分提前还款不超过贷款的20%,就不用缴纳违约金。  不是所有的贷款都必须缴纳违约金,一般固定利率的贷款有违约金,可调节利率的贷款没有违约金,有些特殊种类的贷款没有违约金,美国有些州从法律上就禁止支付贷款违约金。
    所以在签订贷款合同前,借款人需要知道贷款是否有违约金、是多少、是在什么期限内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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