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但是我的户口还在娘家,户口本上没有盖已婚的章,请问如果离婚的话可以办手续吗

离婚
2019-11-24 07:47: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 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需持证件为:

    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婚嫁原因)

    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搬迁原因)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户口迁移流程:

    在原居住地开无犯罪证明,在迁入地开商品住宅房的证明。

    带上所以证件及复印件,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等等,去迁入地申请落户。

    申请报告写好后按照迁入地社区——迁入地协警处——迁入地的顺序进行盖章。

    盖好章提交好资料,过若干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准迁证。

    拿着准迁证、身份证、户口本去原居住地办理户口迁出,他们会给予准迁证的第三联及迁出证明,原户口本作废。

    拿准迁证和迁出证明去迁入地办理新户口本。

  • 1、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