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已经交了辞职信,到一个月之后老板说没有找上人让我再帮忙干,干到找上人或者在干一个月就可以离职,然后很快就找上人了,我原本想走,可是老板说干满一个月吧,,最后还差五天就两个月了,我刚好感冒了,比较严重,需要打吊瓶,心想反正招上人了,工作也不是很忙,不差这五天了,,然后就跟老板说,可是老板还是不同意,然后我第二天就没去,去医院打针了,过了五天发工资的时候我问他要工资,他把我微信拉黑了,电话也不接,后来我去了XX局,XX局也联系了我老板,XX局说我老板需要算工资,还说老板给我打电话我不接,发工资每次都发微信,我微信问他要工资他把我拉黑了,这不明显不想给吗,这都快两个月了,工资还没给,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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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地点: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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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工资总额及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于当月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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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