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他人网上签的PDF合同书有法律认可吗?

2019-11-23 09:0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电子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电子合同的生效,电子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虽然我国的《合同法》没有对合同的生效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电子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这些条件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有的电子合同还需具备特殊要件,如有些特殊的电子合同还需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以下几个法定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在学理上又被称为有行为能力原则或主体合格原则。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数据电文以其快捷而方便的特性使得使得其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发生商务纠纷后,如何分析看待其证据效力,部分商友认识上还存在一定误区,尚需结合具体法律事实来客观分析,并公正认定其证据效力。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可否作为有力证据使用,要结合双方合同是否有约定使用这一形式。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因此,电子邮件是否具有证据效力,尚需分析案件关联事实,并斟酌具体情况来依法认定.
  • 如何确认各种担保合同的效力?对合同效力的确认,是所有涉及合同纠纷案件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混合式贷款担保纠纷案件也不例外。担保合同的效力一方面取决于主合同的效力,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自身原因。
    法律区分不同情形,如对因主合同原因或因担保合同自身原因致使担保合同无效,规定了担保人的不同责任,因此对担保合同效力的确认必须按不同情况予以审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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