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两个儿子离婚了。我能有一个孩子吗?

离婚
2019-11-23 05:2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生活有了小孩想要离婚这个情况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前,则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因为符合事实婚姻的规定。离婚的所有问题就可以按照婚姻法关于有效婚姻的程序办理。 如果是发生在94年2月1日之后,则不能请求离婚,只能要求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判决。
    同居期间得财产应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儿子所有。
    办理过户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即归儿子所有。
    2.儿子是未成年的,父母作为监护人代为管理其个人财产,但是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