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五月十五号那天被小区物管打伤,派出所开了伤情鉴定委托书。不知道我去做伤请鉴定需要多少费用呢做伤请鉴定需要多少费用呢?我在五月十五号那天被小区物管打伤,派出所开了伤情鉴定委托书。不知道我去做伤请鉴定需要多少费用呢?

2019-11-22 22:12: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2、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素。
  • 若未成年人将他人打伤,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以上的,具体要根据该未成年人的年龄,确定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若该未成年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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