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写的是孙子和奶奶名字!现在想把房产证上直接写孙子的名字需要哪些资料和要交多少税钱

2019-11-22 21:4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中需要由买方交纳的税费有:

    1、交易服务税:按房屋销售价的
    0.5%进行收取

    2、契税:按照目前的标准,是按照交易金额的
    1.5%进行收取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每100平方米收取10元,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房屋销售价格的
    0.05%收取。

    房屋买卖中需要由卖方交纳的税费有

    1、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房产,却房产证已满五年,且是少有住房的按房屋出售价格的1%征收,若房产证不满五年的,按房屋出售价格与房屋原值差价的20%征收;

    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
    5.6%;不满五年的,全额
    5.6%;

    3、交易服务税:按销售价的
    0.5%收取。注:如申报销售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房屋赠与过户手续中涉及到的税费与咱们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是大致相同的,只会多收取一项评估费,因此,这也是很多朋友更倾向于选择买卖的方式进行交易的原因了。

    单位房屋买卖的:
    1、交易服务税:按销售金额各收取
    0.5%;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按销售金额6%计征,97年10月1日后按销售金额3%计征(代收);
    3、书证费:10元每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销售金额千分之
    0.5(代征)
  • 现今夫妻离婚发生的财产纠纷主要集中在房产问题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专门就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