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殴打、非法拘禁对方的,应当如何赔偿调解?

刑事辩护
2019-11-22 17:3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累犯的规定,要从重处罚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1、你可以报警处理,根据你的叙述你可能构成轻伤的话,打人者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你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被他人打伤的话,你的情况构成工伤,单位应该在事情发生后为你申报工伤,单位不给你申报的话,你也可以自行申报,然后在申请评残,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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