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一间外资公司任市场助理,于16年2月休产假,产假期间公司转让,之后上班新老板说原部门及原职位已撤销,但考虑我在哺乳假不便辞退,所以临时安排我去仓库做开单文员。当时本人不想自动离职,二胎生活压力大,也不知能否直接拒绝公司安排,毕竟没降薪上班地点不变,主要也是文职工作,所以同意了临时工作安排。岗位调岗后未签任何新合同或补充协议。现本人哺乳假结束,公司马上提出调我上花都分厂做仓管员,薪资不变,但花都离现上班地址和我家都很远,且不提供任何住宿和交通安排或补助,故本人拒绝公司调岗安排。公司在收到我拒绝调岗回复后仍下达调岗通知书,并说明两日内不报到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不接受任何协商。

2019-11-22 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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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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