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还没离婚,但是想买房子,怎么才能算个人财产

离婚
2019-11-22 11:04: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处理方法,2001年新婚姻法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而且该规定也并非仅仅针对离婚房产分割。即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看出,“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是新婚姻法规定的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此项原则的适用,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新婚姻法把照顾“子女”放在了照顾“女方”权益的前面。
  •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要看你们住房是是在婚前买的还是婚后,首付是谁付的,登记在谁的名下。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 婚姻法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规定:n《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
    (一)工资、奖金;n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n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n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n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n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