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案件!我爸爸20年前被一辆酒后驾驶的摩托车撞后三天死亡!交警支队以让肇事者继续打工赔偿为由放走肇事者导致肇事者逃逸至今!当时因没找到好律师事情至今没有音信!请问现在可以上告交警支队办案不力吗?有必要继续找肇事者嘛?谢谢您指点

2018-09-02 01:4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积极与受害家属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得到受害家属的谅解。
  •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  交通肇事后逃逸,对于后续发生的致死结果,认定是否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一要在案发后,及时调查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到死亡经过的时间、发现时死者的情况、送往医院时的情况以及对死者的救治经过,以综合判断死亡与逃逸的关系;二要需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医学鉴定机制,需要对被害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依据医学科学理论准确认定死亡原因、结果与逃逸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三是及时进行法医学鉴定,必要时要通过尸体解剖以判明死因,为案件准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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