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押到开庭审理,大约必须多久

2019-11-21 19:0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 法院开庭成员:被告,审判员,陪审员,审判长,双方的辩护律师,民事案件有原告,刑事案件有公诉人。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第四十二条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 如果欠钱不还,法院已经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在一年内还可以再拘留一次,司法拘留的最长时间为每次不超过十五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三、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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