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的儿子和两个女儿有资格领取养老金吗?

其它
2019-11-21 18:5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需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的合法财产,对于死者因公死亡而取得的死亡抚恤金、补助金,是在死者因公死亡后,单位为了抚慰死者家属精神上的创伤和为了维系死者家属未来的生活而给予的帮助,该部分款项不属于遗产由家属享有;
    其次,除去该部分外,死者其他的合法财产属于遗产,那么该遗产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最后,遗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由妻子取得,法律依据【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剩下的一半和其他遗产将由妻子、丈夫 的父母平分。
  • 是工伤,工亡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要求:第
    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 工伤死亡抚恤金和死者的兄弟姐妹没有直接关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