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爸爸妈妈能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吗?

2019-11-21 14:1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享受低保的人群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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