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本单位工作九年了,是劳务派遣用工,因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被人撞了,导致胳膊疼痛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向领导提出了要求换岗,领导叫我在此部门先把辞职报告写了一个,勉得到时换其他部门还要写,可其他部门也没安排,我现在休病假快两个月了也没安排,一直叫我等,是不是到了三个月就会推到劳务派遣,如果被推到劳务派遣,我想咨询一下,我能亨受哪些优惠政策?

2019-11-21 09:57: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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