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际赔偿标准,即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医疗事故纠纷
2019-11-20 18:3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肇事赔偿程序是如何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二、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三、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四、部分损失
    五、赔付时间

  •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