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申请办理了停保,可以领失业金么?

2019-11-20 14:0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办理材料:  《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入职登记表》两张一寸照片《失业证用》。
    二、办理流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必须本人持身份证等以上的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和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2、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三、参照《社会保险法》有关条款: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1、在当事人是在户口所在地(未跨区域)实现就业并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是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停保及转接手续的:
    (1)实现就业后,凭本人的户口本、社保卡、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2)由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统一申报社保参保新增人员并参保即可。
    2、跨区实现就业的前提下,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接手续:
    (1)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凭本人的户口本、社保卡、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2)咨询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如:人力资源部等)或者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一、失业保险的概念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1)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失业保险领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第50条规定,失业保险领取方式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三)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四)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7条规定,根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