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去年7月份入职,今年2月份离职,离职原因拖欠工资,至今仍然拖欠3个月工资未发,而且没有给我开离职证明,我现在收到一份offer,但是卡在没有离职证明,如果因为这个最后无法入职新工作,这个损失谁负责呢?

2019-11-20 10:47:4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员工新工作入职需要员工提供离职证明是为了避免员工和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承担风险。如果员工没有离职证明是可以找原公司开具的。如果 员工以前未工作过,那么是可以和单位说明,征求单位意见。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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