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伤4级伤残,退休后死亡享受学究式的待遇

其它
2019-11-19 17:0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正常死亡,获得丧葬费,工伤待遇没有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四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2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12、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13、一侧膝以上缺失;
    14、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15、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工伤与退休没有直接的关连。可以索要工伤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
    一、工伤与退休没有直接的关连。工伤能否有赔偿,主要看伤残鉴定结果,也是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伤残鉴定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科来做出书面的决定,单位或者个人可去申请。
    目前工伤条例中规定了这个结果分十级,具体你可查一下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只有评上了级别的,才能相对应的得到赔偿。相反,则没有赔偿了
    二、发生工伤后先去进行工伤认定,书面定性了是工伤后,再申请伤残鉴定。
    有的工伤可以评上级别,有的工伤评不上级别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不管工伤有没有评上级别。
    三、工伤证是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时需要提供的证件,也是职工享有工伤待遇的凭证。
    四、如果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工伤职工原则上不再享受在岗职工所享有的包括津贴在内的待遇,但如果出于治疗工伤的需要,可以将治疗或者康复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不是工伤所需费用,则走医疗保险待遇。
    五、如果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