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朋友共同与公司签订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已交工。公司与甲方已审计定案。我们与公司没有结算,朋友单方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我不想起诉公司,但要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应该怎么办

2019-11-19 13:22:0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工程款的处理办法。
    1、以发包方的甲方尚未支付为理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将发包方的甲方列为被告(有依据)或第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同时,法院通常对于只有发包方的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才支付给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约定也是不支持的。
    当然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整体把控,方能实现目的。
    2、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关于质量和工期延误问题,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例如: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权利,未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等。
    施工方应当通过专业的律师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进而依法主张权利。不要聘请不专业的律师,让对方的拖欠工程款的借口“弄假成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