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弟弟在上月上旬在家吸毒被抓,被关在306十二天,十二天后又被转到307,转307的理由是纵容他人吸毒罪,说马上要审他,后面半个月后,(加上306的十二天刚好一个月后)。公安局要我拿5000元取保候审,我说没钱,后面也给我弟弟放了出来,要我签字取保候审。后面我弟弟回来跟我说,有检察院的人审了他,我弟弟说检察院的人说他纵容他人吸毒罪不成立,后面就把他放出来了,之后我们就回家派出所就叫我签字说取保候审,之后还说我弟弟不准出县城之外的地

刑事辩护
2018-09-01 14:0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流程,也就是说吸毒者同时具有吸毒的违法行为和刑事案件的嫌疑。首先说说吸毒,在取保候审期间,吸毒者属于第二次因吸毒被抓,应当受到两到三年的强制隔离戒毒的处罚。然后说说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的最终结论不同,吸毒者的结果不同
    1.最终认为吸毒者无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转强制隔离戒毒,刑事拘留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即总的关押天数就是强制隔离戒毒的天数;
    2.判有罪的,在执行完刑事判决的刑期后,实际执行的有期徒刑少于强制隔离戒毒的天数,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即总的关押天数是刑事案件实际执行有期徒刑的天数加上强制隔离戒毒的总天数,这里没有折抵,因为本来就是不同的处罚,例如要戒毒两年、判有期徒刑一年,总关押3年;
    3.判有罪的,实际有期徒刑天数大于或等于强制隔离戒毒的天数,不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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