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的前男友一直骚扰她??然后有一天晚上又打电话来骚扰她??然后我就接了电话去说??然后就吵了起来??对面就喊我在啊点等到??在等的过程中我也叫了几个朋友过来??过来了之后我打了两个电话给对方问他们到底过来不过来??他们说要来??我就又在原地等了半小时左右??对面就打电话来说是换个地方??说是啊点人太多??又叫我去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我们过去之后对方有七八个人拿着刀就上来??上来说了几句话就用刀把我砍成轻伤一级??当时打架的时候就我和一个朋友动手??对面没有受伤??但是现在公安局定性我为聚众斗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