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某种原因无法采购,故采用租用形式,采购价格实际为五年租用价格,租用5年后设备归采购方。招标文件上写:本次招标为1年服务价格,采购人正常使用5年后,采购产品归属采购方。中标后,学校发来合同写:一年一签,如当年使用无质量问题自动续签下一年合同。那么假设2年后采购方终止不续签,第一份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求采购方续签?如果非质量问题采购方不续签,该如何应对 此时采用一次签五年合同是否对投标人更有利?

产品质量
2019-11-17 09: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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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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