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在2018年11月28日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房总价120万,买方只首付20万,但是到现在半年多了,买方银行贷款办理不下来,我该怎么办,中介一直推说办着呢换了好几家银行了,这样的情况买家算不算违约

2019-11-16 23:58: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注: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已满一年的,则可以选择跨行转按)。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揭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正常放款时间为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转按揭贷款中的担保费用由此产生,数额在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八之间。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4、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五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5、办理完结还贷手续,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6、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
    7、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 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签订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首先,买房要贷款的话,需要卖方同意。然后,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买方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卖方的房产证、契税发票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贷款。贷款受理后,买方将首付款打给卖方,不打也行,双方协商。
    银行在受理贷款业务后,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下达承诺函,这个承诺函非常关键,卖方需要收好,因为这是你拿钱的证明。承诺函一下,双方便可以去银行办理过户,到时候需要银行给您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出面才行,并且带着承诺函过来。
    在承诺函下达之后,银行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卖方放款,到时候即使卖方的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了。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
    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
    (1999)39号)第二条规定: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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