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定亲,男女双方不想要了,彩礼能要回家吗?

2019-11-16 13:2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1、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法院予以支持。
    2、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在一起共同生活,已给付的彩礼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3、如果双方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在起诉要求离婚的同时,给女方的彩礼应返还。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上海高院婚姻问题解答
    (二)  根据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第
    (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实践中男女双方可能基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仅形成同居关系,但是法院释明相应法律规定后,男女双方基于感情善可能愿意补办登记,若人民法院简单地判决返还彩礼反而有失公平,或容易引发矛盾,因此在审理上述情形的彩礼返还案件时,人民法院应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必要时可以向同居的男女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在其不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判决返还。   我们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 如果婚姻关系实际存续期限超过了两年,请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第一款
    (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
    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 向银行借钱不还:贷款催收少不了
    当借款人借款逾期后,银行贷后管理部门会先用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对您进行催收,若催收无果且金额巨大,银行工作人员可能会采取上门催收的方式对您进行催收。

    收无果,找担保人
    当催收无果后,银行便会追查客户的个人资产,并将这些资产登记,防止客户转移财产。
    如果借款人不愿意或者无法还款,银行向借款担保人提出偿还借款的请求。

    借款担保往往分为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两种。连带担保人必须同债主一起偿还债务,一般担保人没有必须偿还债务的义务。
    所以大多数一般担保人不会帮别人还钱。

    利用法律手段起诉借款人
    当借款人逾期三个月未还款,且借款担保人没有还款意愿。此时,这笔借款会被归为不良借款。这时候,银行会采取法律手段起诉借款者。
    情节严重者,会有坐牢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借款催收人员往往会告诉借款者,如果不还款会可能会遭遇起诉,并承担法律诉讼的相关费用。因此,部分稍有能力还款的借款者会选择想尽办法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