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不想抚养她的儿子,在她放弃之前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

2019-11-16 12:2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孩子的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其双方不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老人代为抚养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 抚养费是生活必须费用,优先于债务受偿。
      就算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法院也要给被执行人留下必须的生活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
      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 父母对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是有条件的,其法定条件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成年子女因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而需要被抚养;
    (二)是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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