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男方未离异,女方离异的情况下,两人生一子,而后女方与另一男办理了结婚证,未离异男方后办理离婚手续,孩子从出生到现在,只与母亲分开三个多月,孩子现在两岁零五个月,女方患有乙肝,且孩子的户口在男方,两人曾经都生养过,都没有跟随自己身边,请问这种情况下,女方能把孩子的抚养权和户口拿过来吗?谢谢!

离婚
2019-11-15 09:45:5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