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兄弟三个相继去世,因老三无配偶 无子女,他的遗产大嫂有继承权吗?

2018-09-01 08:47: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1、比父母先过世的子女如果有子女的情况下,他们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他们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2、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对于你的问题,我对应回答如下:
    1、继承产生的条件是你父亲去世时;
    2、继承遗产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通常平均享有份额;就分割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
    3、诉讼时效未过,不存在占有人所得的说法;
    4、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去世时开始,没有表示放弃的,即视为接受继承。 综上,本律师认为,你可以持判决书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属于你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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