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十字路口左拐被对面直行摩托车撞到右边车前门,对方闯黄灯责任怎么划分?

2019-11-14 13:43: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交通新规闯黄灯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的时候如果你已经越过停止线,那你可以继续通过。如果还没越过停止线,就应该减速停车了。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二、交通新规如何扣分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规定涉及交通违法记分变化。  遮挡号牌、闯红灯挨罚更重。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1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等12类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  高速违法记分更严格。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 十种十字路口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左转弯的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2、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右转弯A车与左转弯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

    3、绿灯亮时,左转弯A车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4、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
    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5、A车正在左转弯, B车超越时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

    6、A车在人行横道掉头, 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
    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

    7、交警正在指挥B车通行,A车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8、A车已经转向,但B车依然撞上其装载的超长物品,谁全责?

    A车负全责。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

    9、A车发现开错车道了,到路口借道,与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
    违反导向标志指示行驶。

    10、绿灯亮时,A车发现前方B车开的很慢,于是在路口超车,结果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行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
  • 发生撞人后具体责任依据下列情况进行划分
    (一)、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2、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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