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广州学车小助手报名了学车,2.8交定金2.27签合同,签合同时业务员说大概3月底可以科目一,结果四月中我还没有收到车管所短信,也不可以预约科目一。鉴于她们踢皮球式解决问题还有网上一堆差评,而且这家公司去年已经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我想申请退款了,结果发现他们的合同是霸王条款,现阶段退款要扣80%左右,这很不合理。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2019-11-14 12:45: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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