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婚后买了一套房,她自己名下,我再买房能算首套房吗

2019-11-14 09:44: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是夫妻二人婚后购买的,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时,二人按份额分配。
      
      
    1、对于一方父母出的钱,是借款还是赠与;主要看当时又没约定。
      是赠与的话,当时买房登记夫妻俩名下,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是借款的话,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2、不能继续共有该房的,可以将房子变卖双方分钱;要是双方都要房子的,谁出的钱多,房子归谁,另一方拿一半房款钱就可以;一方要房子另一方不要房的,经评估给不要房的一方放款钱补偿就可以。
  • 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三、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四、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七、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十、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 首套房贷款所需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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