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理赔问题,我骑摩托车装一老太太,现在在医院,检查了,轻微伤,怎样理赔。

2018-09-01 05:4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轻微伤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
    第一步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
    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赔付规定: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2、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   
    3、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   
    4、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5、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6、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7、机动车通过无灯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8、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9、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0、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   
    1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1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  
    1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14、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15、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
    16、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