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判决,判决如下:至2007年10月29日起,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判决书中有如果未按本判决制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书日期为2016年12月7日,本金为249316.90元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如何确定,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日期是哪天?至判决书2007年10月29日至今利息如何计算,利率加本金各为多少,加倍债务利息为多少?

2019-11-12 1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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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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