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感情不合,提出了离婚,也分居有2年了,法官要提供分居两年的证据

离婚
2018-08-31 20:4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分居两年是否可以离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该判决离婚。虽然这里您讲到已经分居两年,一来您需要向法院提供你们分居两年的相关证据,二来该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造成的。
    鉴于上述对您案件的分析,现从法律的角度作出如下建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据,足以使得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不能达到法院认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但是对方多次蓄意不出庭的,向法院说明原因之后,可以要求公告送达。
    希望我的答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作为判定准予双方离婚与否的一个考虑因素,法院必须根据整个案情,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最后,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不能自动离婚。
    法律没有规定分居可以自动离婚,离婚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居两年不可以自动离婚、分居多久都不可以自动离婚。
  • 无论分居多少年,只要未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或者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都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南宁夫妻分居两年是否会自动离婚。   在南宁,很多当事人都认为夫妻分居满两年就视为离婚,其实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只是离婚的一种理由和情形,并不是只要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了,无论你们分居多少年,只要未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或者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都不能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就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理由。   关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项规定是兜底条款,除前面规定以外的所有情形。   《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明确有具体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另外,现实生活中以性格不和,婚外第三者,包三奶等理由提出离婚的。   这些条款规定属其他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都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姻法》解释
    (一)、
    (二)、
    (三)对离婚的处理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处理婚姻关系是慎重又复杂的问题,涉及人身关系、子女权益、财产关系,应正确处理好各方关系,以维护和睦的家庭关系和和谐的社会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