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由女方提出协议离婚吗,离婚后可以给孩子办理准生证上户口么

离婚
2019-11-11 10:2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并同时附加符合特殊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持《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的《再生育申请表》,其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再婚的,应附有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患不孕症的,应有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要出具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等;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将填写好的《再生育申请表》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审批机构审批;
    4、审批机构接到《再生育申请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及时将《再生育申请表》发还村(居)民委员会,并在审批完结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审批机构审批再生育的申请,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进行,对符合生育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通知书》;
    5、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发证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应将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名单张榜公布三十日,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村(居)民委员会将持证人《服务证》送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加盖公章后再送还申请人。
  • 准生证,也就是计划《生育证》,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须的准备手续。现在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已经废除准生证,改名计划生育服务证。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便于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上门提供避孕药具。2012年12月,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今后流动人口将可在现居住地办证登记。  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政策,生第一胎或政策允许的第二胎都可以办理准生证。准生证,就是由户籍所属的计生办填写“符合生育政策,同意生育”意见并盖章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准生证需要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1.新婚听课证。(原件或注册号)  这个有些区也会在领了结婚证之后就马上给一个新婚听课证或者叫什么注册号之类的证明。也有一些区提都不提的。我们越秀这边是提都没提的。提没提都没关系,因为这个可以后补,越秀这边是可以在网上课程上考试。每门课程80分以上就可以得到一个注册号。这个注册号就算是新婚听课证了。  
    2.孕妇听课证。(原件)  这个证在办围产卡的时候,医院会提供一个听课通知书,准妈妈凭这个通知带着准爸爸到指定的区妇幼医院免费听课。完了医生会提供一个听课证明。  
    3.计划生育申请表。(盖章原件2份)  此表在居委会处领取,一式两份。要求双方街道、双方单位证明XX是我司职员/我辖区内居民,属初婚未育,然后加盖公司/居委公章。  关于这份表,一般是男方所在居委/公司先盖章,女方所在居委是最后一个盖章的。一共有4个印章吧。全部盖完了就生效的了。  
    4.计划生育合同。(原件两份签字)  也是一式两份。看都不看就可以签字的。因为不签完准生证是绝对办不下来的。  
    5.围产卡。(复印件。含孕妇情况和孕周、预产期那页)  
    6.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的复印件。(好像也是要2份)  以上资料都准备齐了以后,交给居委会由居委会递交到所在街道。一般5个工作日就能拿到证了,出证后居委会来电话让去居委取准生证的。
  • 法院在判决离婚损害赔偿时对于数额确定的标准供您参考:
    1、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2、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离婚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提出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的,注意收集和保留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 协议离婚程序的办理: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长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批准。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