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在工厂上班,因机器失灵导致3根手指会切断,左手的大拇指,食指和中指被分离性的切断,事故发生是在2017年的3月4号,到今天为止已经2个月了,因送去手术及时,手指已经接活了,2次手术也做了中指和食指上的钢钉也取出来了,,目前还有大拇指的钢钉没取出来,因为当时崩掉一小块骨头的,骨头还没完全粘连,医生说等再长一段时间再去取,现在妈妈在家锻炼康复中!请问一下律师,这个属于几级伤残,工伤鉴定要在什么时候做?我们向单位要求赔偿需走哪些程序?

工伤索赔
2019-11-10 05:25: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建议先申请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工伤可以获得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工伤赔偿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工伤认定鉴定结果而定,主要依据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计算。
  •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 在工地干活受伤是属于工伤的。但工伤的认定前提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公司是否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缴纳社保,是否有工资单;如上述材料均没有,您受伤时是否报警,工友可否为您作证,您可将出警记录及工友的证明提交劳动保障部门要求进行工伤认定。
    若工伤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未予认定,您可向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要求损害赔偿,您可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及三期鉴定。在侵权赔偿中,律师费是可以要求对方出的。
  • 你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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