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失踪不愿意出面签字怎么办?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复,如何才能和他离婚

离婚
2019-11-09 13:00: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第84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一方,一方面与第三者保持婚外性关系,另一方面对配偶又还有着感情,舍不得与配偶离婚,这是典型的喜新不厌旧式婚外恋,如果夫妻另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 协议离婚办理步骤:
      ①.男女双方带齐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书。
      ②.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的,并当场办理离婚证。
      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男女双方离婚申请书。
      ②.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男女双方就小孩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且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⑤.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
      ⑥.2张2寸双方单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⑦.男女双方《离婚证》工本费。
  •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四、公告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