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农村拆违建,现在网上有消息称:就是有的农民会在自家房屋旁建一些附属房子,如果不影响其他人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是不会被拆除的,有的农民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经常会在自家房子旁建一些附属建筑,但是国家规定,如果附属建筑没有影响到出行以及公共道路,那么这种情况是不会被拆除的。??这个消息是否真实?如果真实,附属用房附和上述要求,被村委要求拆除与其他占用公用面积的一刀切,该怎么处理才能保住附属用房?

2019-11-09 11:26: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 在新婚姻法中,针对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因为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因为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针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了重新的部分划分。
    产权证是行政机关对房屋权属所作的行政法上的确认,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改变产权,即房产证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决给房产证上的产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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