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4月份我的一套黄花梨实木沙发放到战友家车库,7月份告诉我说车库出租,让我搬走,我让另一个战友去拉走,他说不用了已经搬到女婿的三叔家。2018年6月我新房A电话他要拉沙发,他说没有了,女婿一年前就给卖了,不是女婿三叔家吗,他说门进不去就卖破烂了200元,一年了经常见面怎么没告诉我?他说等新房A给我买套一万多沙发,之后就问女婿蛮横无理的要我起诉他说就卖200,我找到收旧物老板说记不清了,收了也是废旧不堪的,但是肯定不是200元,我给他描述他说不是同款,我去小区调录像视频,物业说已经太晚了只能保存一个月,我再三要求他给我找回来,听说在跟女婿商量,当天我找他他说卖个房子钱给我补偿,虽然不够我的沙发价值,但是他条件有限我说不要钱就要回我自己的东西,过一天,他说不好找了,先给我10万还得凑钱,我说不要,继续找回来我的东西,又过几天跟我说不要着急上火了,先给我三万,让女婿给找,我说好吧,我只想要回我的东西,到现在还没有音信,这是再托我就是不打算给我了,我咨询律师打官司能给我吗?不给我实物能给我补偿款?。能给他判刑吗?

2019-11-08 20:56:5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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