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不知情下为别人担保了20W 后面主贷人写了一张免责声明给我说没事 但是现在银行起诉了 不知道该怎么办

2019-11-08 19:17: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担保纠纷是比较复杂的,要引起重视、妥善处理;
    2、如果对方起诉你要求还钱,首先要准备积极应诉,从债务、担保本身的情况做好积极的答辩;同时做好最坏的打算,留意你朋友的财产状况,以防止将来承担担保责任以后可以追偿,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3、至于是否涉嫌刑事方面的合同诈骗,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再分析。
  • 是对银行贷款的行为,有工作有社保,是否需要他人进行担保,当事人可以自行与银行协商确定。  另外,如果银行要求需要担保人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寻找担保人进行担保。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知,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从应该还款之日开始计算2年,2007年3月23日到2009年3月22日,担保权的诉讼时效是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时效结束,即2009年3月22日开始计算两年,那么应该是到2011年3月22日止,这样,本案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实际上是要间隔四年!有的律师搞混了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和担保权的诉讼时效)
  •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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