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法,有些我地方修改了如压一个月工资没有说明第二个月什么时候发,但是做了两个多月还没有给我发工资,劳动合同法又只有一份,我应该怎么办,不想做了又怎么 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08 19:06: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合同写错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只要发现就要对其进行纠正,而不同意修改的原因多半都是因为错误的合同对其中一方有利,其欲借此错误合同谋取不法利益。应对这种情况,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积极保留证明双方签订协议时真实意志的证据  对方不愿意修改合同,就要做好应对对方借此牟利的措施,保留证据不失为一种证明合同真实内容的方法。主要搜集的证据有:  
    1、书面凭证。这里的书面凭证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如果有关于合同内容的书信往来时,将此类证据保留下来,有时可以证明签订合同时想要表达的意志。  
    2、录音、聊天记录。就更改合同一事双方必然会进行交涉,只要有语音交流,就涉及到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情况。如果是在电话里,可以利用手机的录音功能将对话保留下来,如果是面对面交谈,可以自带录音设备。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搜集要趁早,在最初交涉时就要做准备,不论最终有没有修改合同,这都是一份有力的保障。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也是非常重要、证明力很强的证据。此类证人证言主要是签订合同时的在场第三人,第三人见证了签订合同的过程,自然对双方意思有所了解。另一类是对方身边的人,作为与对方有亲密关系的人,对对方的言行可谓非常清楚,留意这一类证据,对证明合同内容是一大益处。  
    (二)向法院请求合同撤销  如果对方拒不更改,那么有效的合同只会损害一方的利益,因此对违反当事人真实意志的合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合同进行撤销,并对已借的财产进行处理。但是申请撤销合同需要提供能证明申请人言论的证明,因此证据的搜集还是非常重要。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