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债务纠纷,法院没有开庭,庭前调解,但是对方没有履行,对方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怎么办??

2019-11-08 11:36: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1、普通民事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需要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自动执行生效判决。
      
    2、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经法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法院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自己应当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向法院提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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