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租人不交房租,也不交出房屋钥匙,如何向法院提出申诉

2019-11-08 10:20: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提交下列材料
    1.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8. 第
    2、
    3、
    4、
    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
    1、7项需要原件。
  • 租房者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
    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
    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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