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家好我是经过网络认识的一个女孩,她是福建人我是江苏人,经过了解后我们也在一起同居了,这时得知有癫痫病,由于她家父母的要求我们订婚,要五万我们当时给了两万作为彩礼,但是从给了彩礼后女孩就变了,他家人也阻止我跟他同居,同时女孩也不见我,打电话不接,一个月会有几次同话,但是几乎不见面,听女孩说害怕我要钱,现在女孩电话联系不上,也不见面,他的父亲能够联系上但是一直说在亲戚家,过几天去看病,总之一直在推,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给个帮助,谢谢!

2019-11-08 07:25: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离婚彩礼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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