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星期有一人打电话给我,说我手机可以参加活动送手机,要求用手机一年,必须交800话费,然后我同意了,手机通过快递送来,我刚拿到货就发现手机有问题,我要求退货,他要求我把钱先给他,我听了他话并答应下午送手机来,下午没来,而且我打电话给他还不回搭我问题,不肯退货,。其间他以话费威胁我,我才肯签收的,威胁短信还保留于手机,

消费者维权
2019-11-07 17:29:1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生活,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对于情人之间的分手,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一般不会立案处罚,最多也就是调解解决。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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