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公,婆婆,于2001年办理了房产公正,是公正处公正的,且二人分别于2005:2013年去世,因为房产早就公正,所以没着急过户,不知道现在过户需要什么?

2019-11-06 09:12: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二手房买卖,必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到自己名下,以免后续产权纠纷。
    划拨过户需缴纳的是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是针对出让的。
    土地收益金的算法是:房产面积*地价*15% 。地价我这边一级地是1661元,二级地是1024,三级地是912
    2.土地证过户,需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完税证明复印件、契税单原件等,其中如果要办理两证合一则房产证要原件。契税单原件就是办理房产证时到地税缴纳契税时有几张颜色的单子。
    过户不会改变土地的性质。不是交了土地收益金划拨就变成出让的。
    3.完税证明有2份,一份是卖方的,一份是买方的。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向中介讨回属于自己的。
    合同的话,看后面签署几份。按理买卖双方应各执一份,但过户需提交合同,所以没有合同也可以的。今后若有纠纷,可到房管处查档。
    4.图纸是就是原产权证上复印了贴到新的产权证上,所以没什么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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